【以下讀書心得為本文作者自行編寫,不代表原書作者觀點】
這陣子,因為疫情的影響工廠減少開工,
各種活動、娛樂消費也都取消,
整個市場的低迷連帶影響了許多企業無法支撐
身邊也有朋友面臨公司倒閉、或是裁員的問題,
剛好看到在講失業給付相關的文章,
分享給大家,希望可以有所幫助
就業保險
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說明,
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74 條之規定,
民國 92 年正式施行,
就業保險法施行之目的,
在提供勞工於遭遇非自願性失業事故時,
提供失業給付外,
對於積極提早就業者給予再就業獎助,
另對於接受職業訓練期間之失業勞工,
並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
失業被保險人健保費補助等保障,
以安定其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,
並協助其儘速再就業。
繼續看下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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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勞保的同時也會有就業保險
有人會疑問
「我已經有勞保了,還需要參加就業保險嗎?」
如果你有勞保,勞保局會自動幫你保就業保險,
但是你退勞保了,
其就業保險的效力也會同時停止。
若有以下情形者,不能參加就保:
1. 職業工會參加勞保的被保險人
2. 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
3. 於職業訓練機構參加勞保的受訓學員
領補助須符 4 條件
若真的失業了,想領取失業給付,
你要看有沒有以下符合資格:
1. 非自願離職
2. 退保 3 年內的就業保險年資滿 1 年以上
3. 有工作能力且有工作意願
4. 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
14 天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。
符合以上 4 點條件後,
申請機構就會從你辦理求職登記 第 15 天 開始,
每月給予失業給付。
失業給付計算方式
正常狀況最多可以領到 6 個月
45 歲以上的人可以領 9 個月,
身心障礙等特殊條件會依標準分配,
最多不會超過 12 個月。
給付期限*60%
那金額怎麼算呢?
依你申請的月數*60%發給,
例如陳先生申請失業給付,
條件如下,30 歲,身體健康,判定最多領 6 個月,
之前的工作是:
2017/10/23 ~ 2017/12/28,醫生,78,000元/月
2017/06/14 ~ 2017/9/11,廚師 ,69,000元/月
2017/03/11 ~ 2017/05/07,,服飾店店長,38,000元/月
那他的失業補助金就會是
(43,900 * 2 + 43,900 *2 + 38,000 * 2) / 6 * 0.6 = 25,160元/月
43,900 是投保薪資的最高金額,
只要月薪超過這數字
均以 43,900 計算。
兼差收入低於
基本薪可請給付
有人就會想說,領失業給付的期間,
如果另有工作會不會影響請領資格?
依規定是可以,但不能超過勞工最低薪資,
即使兼職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,
而且還必須符合
月收入 + 失業補助
< 之前的平均月投保金額之 80%
超過的部分金額會從失業補助中扣除。
但是,兩者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,就不用扣除。
要注意的是,若工作的雇主幫你保勞保,
那就保的失業給付就會取消。
基本薪資為 23800 元,
2020 年 時薪調漲至 158 元,
所以要兼職還要看會不會超過,
像上述陳先生就不能兼職。
雖然在沒工作時有政府的補助,
但畢竟是一時的,
上面有提到申請補助的第 4 個條件,
就業機構會在 14 天內幫你照符合你的工作,
這何嘗不是一種管道,
趕緊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,
這樣生活才會有著落。
本文為 CMoney官方 編輯群整理撰寫之 讀書心得,
部分擷取自書籍內容,詳見原書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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