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圖/shutterstock)
路不平,騎車自摔後怎麼辦?
可以先試試能否啟動國家賠償:
依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所定
「公共設施設置」或「管理欠缺」
所生國家賠償責任的立法,
是在使政府對於提供人民使用的公共設施,
負有維護通常安全狀態的義務,
所以在公共設施並非通常應有的安全狀態或功能時,
設置或管理機關是否積極並有效的實施
防止危險或損害發生的具體行為,
則是受害者在請求國賠時訴訟的勝敗關鍵。
要啟動國家賠償法,
必須採取法律途徑追償,
但若無勝訴把握,
還有什麼可以保障用路人的權益呢?
繼續看下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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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險加保「駕駛人傷害險」
對此,在規劃車險時,
建議在強制險下加保「駕駛人傷害險」,
保障範圍是指「單一事故」
(無涉及其他車輛),
其保障項目和強制險相同,主要分為三大項:
傷害醫療:最高20萬
殘廢給付:共分15級,最高200萬
一、第一等級:新臺幣二百萬元。
二、第二等級:新臺幣一百六十七萬元。
三、第三等級: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。
四、第四等級:新臺幣一百二十三萬元。
五、第五等級:新臺幣一百零七萬元。
六、第六等級:新臺幣九十萬元。
七、第七等級:新臺幣七十三萬元。
八、第八等級:新臺幣六十萬元。
九、第九等級:新臺幣四十七萬元。
十、第十等級:新臺幣三十七萬元。
十一、第十一等級:新臺幣二十七萬元。
十二、第十二等級:新臺幣十七萬元。
十三、第十三等級:新臺幣十萬元。
十四、第十四等級:新臺幣七萬元。
十五、第十五等級:新臺幣五萬元。
死亡給付:定額給付200萬!
我有位好朋友-老雷,
前陣子騎車自摔,導致脾臟破裂,
住院長達28天,期間還切除脾臟保住一命,
且專人照顧2個月。
試問老雷若多投保337元的
駕駛人傷害險會有什麼保障?
理賠費用如下:
(1)掛號費、手術費等: 50,994元(自行負擔部份)
(2)救護車費用: 2,000元
(3)住院費用:1500*28 = 42,000元
(4)膳食費用:180 * 28 = 5,040元
(5)枴杖: 1,000元
(6)接送費用核算: 3,000元
(7)看護費用:1200*30 =36,000元
(8)殘廢給付: 470,000元(9級殘)
合計共理賠: 610,034
你看看,多麼不可思議!
因為,他只多花337元買駕駛人傷害險,
竟然可以擁有60幾萬的保障!
若多投保醫療險與意外險會如何?
再者,如果老雷個人投保年繳3萬元的醫療險
及意外險會有什麼保障呢?
由於,老雷有規劃醫療險日額1000元、
實支實付30萬(含住院1500/日)、
意外險100萬、意外險日額1000元
及意外險實支實付5萬元。
理賠費用如下:
(1)醫療日額:3,000*28 = 84,000元
(2)醫療實支實付: 50,994元
(3)意外險殘廢給付: 50,000元(11級殘,5%)
(4)意外日額:1000*28= 28,000元
(5)意外實支實付: 50,000元(限額5萬)
合計共理賠: 262,994元
老雷有額外規劃年繳3,700元產險公司310萬保額+意外住院2000/日+意外實支實付8萬(可副本理賠)
理賠費用如下:
(1)意外殘廢給付: 155,000(11級殘,5%)
(2)意外實支實付: 50,994
(3)意外住院:2,000*28 = 56,000
合計共理賠: 261,994
所以,
從老雷的案例中,
可以發現只多花337元買的駕駛人傷害險,
不只多賠了60幾萬!
低保費、高保障的精神展露無遺,
這是因為駕駛人傷害險的殘廢認定
比照強制險理賠放寬到15級,
而且殘廢的理賠金額
也隨時間的推移調漲了好幾回!
而產險公司的意外險費率
一直以來也是相對壽險公司優惠很多,
但產險公司的意外險有一個缺點,
就是「不保證續保」!
所以,要國賠不容易,
不如花小錢保障自已比較實在!
撰文者:好險網/黃俊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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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Luke / 首圖來源: shutterstock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