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們想讓你知道】
購買保險一段時間之後,發現投保內容不適合自己,想解約另尋其他張保單,卻有大筆違約金讓人吃不消!不妨看看保險是否有「附約」功能,補足你的所需,保障更全面!,也不用負擔一筆違約金!
文 / 吳家揚
未成年子女附約附加在父母主約下,可節省保費
一張主約下可加全家人的附約,好處是可以加強家人的保障。如果未成年子女或配偶只需要附約保障,因為少掉許多主約的成本,總保費可節省不少。但業務員多半會慫恿保戶購買新主約,因為保戶只加買附約,業務員佣金有時連付車資都不夠。
家庭式保單的缺點是,大家都綁在一起,萬一將來有變故或分居,需要相對應的人簽名時,這張保單處理起來就很麻煩。此外,有些附約只允許子女投保到 23 歲,所以要注意保額限制和其他注意事項。
先購基本額度,再分階段投保
附約不同險種有不同的限制條件,有些附約險種只限主契約被保險人附加;有些會依職業分類表,壽險或傷害險不承保之職業亦不承保;有些核保審核為次標準體時,將評估是否承保。
此外,年紀、保額、總限額和險種,投保時都有規範。不管是主約或附約,保險公司會根據險種給一個乘數,當累加總保額達到一個基數以上時,會被要求體檢。某些險種在 50 歲以下不用體檢,50 歲以上隨著「年紀」和「總基數」而調整體檢項目。對身體不佳但想要買保障者,體檢會是一種「考驗」,結果可能是除外、加費,甚至拒保。此族群者可先購買基本額度,再分階段投保。
善用舊保單 附約的權利
以前的保險附約,有些有可申請變更的項目,如保險金額的增加、險種轉換、繳費年期變更、減額繳清保險、展期定期保險、保單借款、保單紅利,現在則是「主約」才有這些項目。因為最近幾年預定利率愈來越低,保單越賣越貴,以前附約的「福利」就被砍掉了。當你的保單條款還可以看見這些名目時,千萬不要客氣。
以 XX 人壽重大疾病終身保險附約為例:投保時被保險人是標準體,所增加之保險金額未超過原始訂約時之保險金額的 20% 者,無須檢具健康聲明書且免體檢。
1. 於本附約第 5 週年日或嗣後屆滿 5 週年時。
2. 被保險人結婚或其子女出生後之第 1 個本附約週年日。
其增加保險金額之保險費仍按被保險人原投保年齡計算之,但應補交已經過年度的保單價值準備金。所以,保戶應注意增額的申請,不要放棄此權益。以前的保單預定利率高,保費低,便宜又大碗,即使後來生病無法投保新保單,也可以善用這條款增加自己的保障,少許保費卻可大幅增加保障。
善用更約權
以前保單便宜,如果保戶確定無法滿足現在的需求,可以善用「更約權」,補差額將主約或附約變更到所需的險種。相關規定,例如要保人在本附約週年日,不需檢附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且免體檢,得申請將本附約變更為其他種類個人人壽保險契約,更約時,其費率仍依被保險人原投保年齡計算,但變更前後兩險種間有解約金差額時,要保人或本公司應就差額補繳或退還。每張保單規定可能不同,要詳看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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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自《最強保險搭配法則》,作者:吳家揚、出版社:財經傳訊
( 圖:shutterstock / 責任編輯:YING )